陆陆续续又有人来问我起诉淘宝后的进展,那就更新下吧
(2023)浙0192民出937号,以“原告在庭审中明确其在起诉时选择的案由为网络服务合同纠纷,本案围绕原告主张的法律关系进行审理”,重复起诉被驳回
(资料图)
我对淘宝的两次起诉,皆以“网络服务合同纠纷”与我主张的法律关系不对,而被驳回。那是不是案由换成“网络侵权责任纠纷”就对了呢?
我试过了,我先向上海市长宁区法院(侵权结果地)提交诉状,因不具备管辖权被驳回,后再次向杭州互联网法院提交诉状,4月10日接到电话,说我的案件不属于网络侵权责任纠纷,只能选择网络服务合同纠纷,重复起诉不予立案,只能以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上诉
奇怪的是,其电话明明告知我只能以“网络服务合同纠纷”上诉,错过时间就不能再上诉,但退回通知书写的却是“涉及知识产权侵权,属于其他独立案由”
选择“网络服务合同”,就会被以“法律关系不对”,“重复起诉”驳回
选择“网络侵权纠纷”,就会被告知我的案件只能选择“网络服务合同纠纷”,否则不予立案
选择“知识产权侵权”,淘宝不披露侵权账号的信息,无被告信息无法起诉,进入死循环
4月10日我向上级“最高法院留言”咨询这一难题,现已5月2日,鸟无音讯,石沉大海
5月2日我@上海知识产权法院,咨询案件管辖权,暂时还未得到回复
维权长路漫漫,是什么让我仍在坚持?总有人时不时的来问我后续进展,成了我继续推动案件进展的动力。如果我放弃了,越来越多的跟随者也会放弃,一人力量有限,但我希望星星之火可以燎原