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
       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


【资料图】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的事前认可意见

  根据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》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

律监管指引第2号——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》《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

公司章程》和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》等相关法律法规、规章制度的规定,我们作

为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的独立董事,本着对全

体股东认真负责和实事求是的态度,对公司拟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

议的《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》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事前认可意见

如下:

  大华会计师事务所(特殊普通合伙)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和证券、期

货相关业务许可证,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,能够遵循独立、客观、公

正的职业准则,恪尽职守,较好地完成审计工作,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、真实地

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、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,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

会审议。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独立董事:郑纬民 耿建新 梁清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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